012年11月26日,丹麥(mai)頒布(bu)指令(ling)BEK nr 1113 af 26/11/2012。此(ci)項決議(yi)禁止含有DEHP、DBP、BBP和DIBP的室內產品進(jin)口到丹麥(mai)或是在丹麥(mai)銷售(shou)。
根據(ju)此項指(zhi)令,丹麥將會在以(yi)下產品(pin)中禁用這些增塑劑(ji):
1) 室內用品;
2) 可能與皮膚或(huo)粘膜接(jie)觸的產(chan)品。
但是該指令(ling)不(bu)適(shi)用于(yu):
1) 醫療設備。
2) 藥物內部密(mi)封材料。
3) 玩具。
4) 嬰幼兒護理產品中的DEHP, DBP和(he)BBP。
5) 化妝品。
6) 食品接(jie)觸材料和物品。
7) 首次銷售時符合丹麥要(yao)求的二手商品。
法規要求: